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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我尊重。
自尊,即自我尊重,指既不向别人卑躬屈膝,也不允许别人的歧视,自尊。是一种健康良好的心理。
《礼记·表记》:“不自尚其事,不自尊其身。”《韩非子·诡使》:“重厚自尊,谓之长者。” 明 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经籍会通三》:“ 缠 ( 缠子 ) 墨 者,蔑 董 ,自尊其教,固不足凭。” 杨沫《青春之歌》第一部第十一章:“由于习惯--她孤独惯了,加上自尊,因此,她一直不为人注意地坐在人们的背后不发一言。”
2. 自加尊号。
《史记·楚世家》:“ 楚 熊通怒曰:‘王不加我位,我自尊耳。’乃自立为 武王 。”《汉书·高帝纪上》:“ 羽 矫杀 卿子冠军 ,自尊,罪二也。”
个体由肯定的自我评价引起的自爱、自重。
自信及期望受到他人、集体、社会尊重与爱护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