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意思是:“生命本是我所需要的,正义也是我所需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便舍弃生命而求取正义。”生命,正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有的人选择生命,因为对他而言生命是最珍贵的;有的人会选择正义,因为这更高于生命。之所以会有不一样的选择,是由于每个人所追求的东西不同。舍弃生命,便是舍弃自己的所有,可是对于“舍生取义”的人而言,却是另一种开始,另一种长存。生命虽然逝去但并不代表精神的逝去。肉体会腐烂,会消亡,但是精神,亦或是自己所追求的事物,却不会随之流逝。因为古代的人们相信人是有灵魂的,有魂也有魄,这是一种虚幻的境界,更是一种虚幻的载体。“舍生取义”的人将自己最珍惜的东西寄托在这里,以得到永久的存在。
死,是可怕的,意味着生命的终结,是一种对生的不负责,可是活着,似乎又是对生的侮辱。唯唯诺诺一辈子,对于崇尚高尚情操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肉体和精神的折磨。与其苟且偷生,肮脏的活着,不如清清白白的离开,去追寻心中的理想。之前的自己没有想到,这世界上居然会有这样傻的人,为了义,为了正义,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自己有且仅有一次的存在,所有的一切都将会不复存在,既然这样,又何来长存,难道他们不知道死了就意味着什么都没有吗?可后来,我知道,更明白了,不是他们不知道而是正因为知道才要学着放弃。因为只有舍才会有的,只是舍弃的代价是生命的付出。也许我们无法做到向他们这样伟大但却能够理解这种生命意义上的牺牲。死,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生的牺牲,是对再生的渴求。在自己最美好的时候选择死亡,其实是一种人生最美好的定格。因为那一刻,最美好,永远不会走向衰落。可以说,这是一种“最美丽的自杀行为”。虽然有些血腥,但却是对世人的警醒,更是对世人的影响。没有鲜血的付出又怎会有坚持的持续。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诱惑和吸引,对于义,对于正义,我们更多的是无能为力。 更多的时候,我们会牺牲义来保全利,保全生命。也许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小人。历史上“戊戌六君子”,抛头颅,洒热血,用年轻的生命来证明自己的理想,自己的政治追求。“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可是逃避,真的就可能颠覆事实吗?有的时候可以,可有的时候却很难。牺牲,终还是要的。因为我们的民族需要鲜血的浇灌,鲜血的洗礼。如今的“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他们又何尝不是付出自己或亲人的生命,用鲜血来保全自己所追求的、高于一切的“义”与“正义”。我们可以没有他们那样伟大,那样坚决,但我们却能够理解,明白他们的所为,这不是一种物质的追求,更不是一种目的的达成,而是一种“向死而生”的理想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