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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谈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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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舍生取义”的思考:

“舍生取义”一词最早见于《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它是指,为了正义事业,不怕牺。也有的学者解释为“只为正义牺牲自己生命。”等。我认为这种解释不太合理。但这并不意味着,不要“生”。如果连自己的生命都舍弃了,又如何去做正义的事呢?要“舍生取义”是需要极在的勇气的。谭嗣同情怀着“不有行者,无以图将来;不有死者,无以酬圣主”之心慷慨就义。这样的取义方式是值得我们称赞的。那是不是无论什么时候都“舍生取义”呢?古时越王勾践,虽被吴王灭国,且被当作战俘,但他卧薪尝胆,忍辱负重,终于能东山再起,非但一雪耻辱,重复家国,还称霸中原,成为“春秋五霸”之一。所以,我认为,还应该“隐忍以行”。舍生取义者,勇也;隐忍以行者,智也。只有智者,才能成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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