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廉洁修身”
“不受曰廉,不污曰洁”。其最早见于《楚辞·招魂》:“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而求沫”。在发展过程中,它也由个人修养扩展到对官员的道德要求,进而成为今天具有约束力的道德准则,更发展为一种法律准则。廉洁作为一种道德标准,价值取向,始终在社会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引领着大众向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前进。可是,仍有少数的人崇尚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一味地追求个人利益,放弃了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放弃了正确的价值取向,铤而走险,作出一些严重危害着社会的安全、人民的利益的事,为人民所深恶痛绝。为此,还要从“修身”上来抵制腐败。“修身”是廉洁的基础,是反腐倡廉的主体诉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人生最重要的事莫过于提高自己的修养。”因此,“欲廉洁,先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