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作为一个伦理观念正式提出是在西周。在西周,孝的含义有:一、尊祖敬宗。施孝(尽孝)的方式主要是祭祀,在宗庙通过奉献供品祭祀祖先,尽孝的对象是死去的人,这带有一定的宗教形式。二、传宗接代。在周人看来,祖先是我辈的生命之所生,因此,崇拜祖先就是把祖先的生命延续下去,生生不息。《易经》:“先祖者,类之本也,无先祖,恶出?”首先,孝的含义是:“孝,上为老、下为子,是上一代与下一代,融为一体,称之为孝。”其次,身为子女,如何行孝,是我们每个人不可不知的。《诗经·蓼莪》写道:”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最后,孔子曰:“盖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孝养父母,没有一定的形式,但皆要出自敬爱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