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利思义,出自于《论语·宪问》:“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意即:见到财力想到义的要求,遇到危险能献出生命,长久处于穷困还不忘平日的诺言,这样也可以成为以为完美的人。义和力的问题一直是中国思想史上互相争论的问题,取谁舍谁,牵扯到物质和道德的两个层面。有重义轻利,有重利轻义,也有义利并重三种观点。然而,见利思义并不是一味的反对“利”,而是要求我们在看到“利”时,面对物质时,首先要明白眼前的“利”符不符合“义”的道德标准,能不能取,义然后利。现实生活中的我们面对许多的诱惑和物欲时,就应该始终遵守“见利思义”的原则,做到 “财利迷心,人情世态,见利思义,于君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