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修身养性,保持名节,自尊自爱,不仅是心中有了孝的观念,也是宣传孝道的目的的一种实现。思孝,则在事事物物上求个孝的理,只是心中时刻存在着孝的念头,便会自然顺着美好的德性、合理的行动的方向去。当你了解到自己的的荣辱全关乎父母的荣辱,《孝经》天子章中说“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当一个人的一切行为常常被人联想到你家庭教养的问题,你便懂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奥妙,在中国,从古至今,亲缘关系一直处于至关重要的位置,先自尊自爱,才有能力真正孝敬父母。所谓“爱人如己”必是先爱己而后可以爱别人。一举手一投足,不忘父母,可思事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