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基金会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经典学习]四、自尊自爱 [复制链接]

1#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当代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张社会问题也日益凸显,自残、自杀、厌世等不自尊自爱的行为也很突出。大多是因为情感、社会压力、经济破产等因素,很多都是抱着自己一死百了的心态去做这些愚昧的事情,却往往解决不了问题,而是让家人朋友更加的心痛。
     身体受之父母,是父母辛辛苦苦养活的,但怎么就能舍得自己自杀了,留下父母亲人为你痛心。在现在社会压力越来越来大的时代,我们更应该提倡自尊自爱的这种传统思想,对家人负责,对自己负责。活着就该行孝道,赡养自己的父母,不管自己有多苦,也首先想到的是父母的恩情,而不是自己的解脱。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2:3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