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也就不难解释现实中、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怪现象。比如一些地方因为公职人员放任包庇非法违规生产,屡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却能一级瞒一级,欺上瞒下,蒙混过关,继续我行我素,逃避停产整顿;比如一些地方置法律法规于不顾,钻法律的空子,打政策的擦边球,大肆占用土地,污染环境,追求眼前利益、短期效益;又比如一些地方虽然腐败严重,风气败坏,却长期安然无事,得不到查处纠正。湖南彬州的腐败案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一大窝腐败分子沆瀣一气、抱成一团,大部分官员则保持沉默,甚至随波逐流、同流合污。腐败分子猖狂横行了十几年才被查处,全市老百姓因此竟然全城狂欢,尤如过节。再比如一些地方很多按照职责或规定,该办的事情长期不办,该管的事情长期不管,让人忍无可忍。等到事情一旦闹大了,惊动了地方主要领导之后,领导一发火、一发话,事情就立马得到了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不惜一切代价地去管、去办,前后态度有着天壤之别,甚至有时重视得又让人觉得小题大作了,什么老大难问题都能立即迎刃而解,甚至得到高标准、高规格地解决……。本来在我们工作中,每个环节都有监督者、管理者、办事者,但就因为很多人没有“忠于职守”,或是“忠于领导”之心胜过了“忠于职守”之心,才造成了以上种种现象和问题。
由此看来,如果公务员都变成了一味地“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