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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四、自尊自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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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孝的方法,不仅仅是尊敬父母,爱戴父母。我们还要自尊自爱,首先要爱护我们自己的身体,这是孝的开始。其次,我们要对自己的行为举止负责,不让父母因我们而受辱,更应该注意不要因自己而让父母陷于不义之地,要弘扬父母的美言美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因为子女的身体是父母的遗体,所以必须好好保护。这些古人的看法有一定的局限性,我们不必死守遵循。我们不必像周朝的乐正子春下台阶那样,为自己不小心摔伤了脚而感到难过。也大可不必像晋朝的范宣那样因割伤手指就嚎啕大哭,认为毁伤了身体是大不孝。但是,我们不应“好勇斗狠”与别人打架,以致毁伤了身体发肤。不应因吸烟饮酒过量而伤害身体,这些是不孝的。自己伤害了自己身体,会令父母担忧,况且,如果子女有个好歹,父母就无人敬养。所以外出在外,必须注意保护自己。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2:3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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