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非子·解老》中有一段关于“义”的解释:“义者,君臣上下之事,父子贵贱之差也,知交朋友之接也,亲疏内外之分也。臣事君宜,下怀上宜,子事父宜,贱敬贵宜,知交朋友之相助也宜,亲者内而疏者外宜。义者,谓其宜也,宜而为之。”宜就是适宜、适当,而“义者,谓其宜也,宜而为之”,待人处世恰到好处就是义,再进一步,义就是人行为的应当。从主体角度看,义可以分为群体之义与个人之义,群体之义可称为公义,个人之义可称为私义。群体之义是指为集体、国家、社会以致全人类都追求的崇高理想而奋斗不息的精神与行为;个人之义是指为了个人理想、愿望将成败得失置之度外,百折不挠,奋斗不息的精神与行为。群体之义在某种意义上是群体中每个个体的个人之义。而个人之义,特别是那些最优秀分子的义,若是能够代表道义,也能成为群体之义。 义作为一种道德准则,它只求行为是否应当,从不顾及厉害关系,因此具有超功利性,任何杂入利益的行为都不是正真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