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是一种超越于经验,但同时又运用于现实中的理论。《论语·雍也篇第六》中一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既能使人们了解儒家所主张的作为一种准则的“仁”的具体内容,为人们提供一种普遍适用的道德行为规范,同时也深化了人们对“仁”具体内容的了解,从而使人们对“仁”的了解不再仅仅停留于“仁”这种多样的具体表现的层面上。于是“仁”即是视人如己,“净除私累之境界”。这种境界便是一种“自觉”的境界,“不假外求,不受约制”,故孔子又以此言“性”的自我主宰。同时《论语·雍也篇第六》篇中也道出了“为仁之方”在于“能近取譬”,即谓为仁之方法在于推己以及人也。又“因己之欲,推以知人之欲”,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亦即所谓忠也;“因己之不欲,推以知人之不欲”,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亦即所谓恕也。 所以,孔子便将“忠、恕”看作是一个人需要终身实践之道,故践行忠恕之道也就是在践行“仁”的道德伦理层面,这种实践方式亦对于普通人们来说并不难,所以孔子才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