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对于战争正义性与非正义型的认识则更加明确了。支持正义战争,反对非正义的战争成为了人们的共识。认为“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义,攻伐不可,救守不可”,并且也提出了“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的思想。关于义战的标准及要求,也非常详尽,《司马法》之中记载:“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谓正,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是故,杀以安人,杀之可也;功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故仁见亲,义见说,智见恃,勇见身,信见信。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战也。”这段话大概的意思是:故事后,人们以热乃为本,用合情合理的方式来治理天下,正常的手段行不通,就该使用特殊的手段,特殊的手段若必须要用战争的形式来表现的话,就要遵守几个原则,杀违法乱纪的人,以使好人得到安全,那么杀是应该的,攻打邻国是为了拯救那里的老百姓,那么攻打就是对的,用战争的手段去制止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战争,也是应该的,若能如此,仁爱便为人所亲近,有理的行为便为人所悦服,智谋便为人所仰仗,信用便为人所信任,这样,得到境内百姓的拥戴,可以固守,得到境外百姓的威服,也可以对外作战了。
孟子也拥护这一说法,并且更为明确的表明了支持王道,反对霸道。孟子认为,王道士能够统一天下的大道,霸道则是使得诸侯之间相互兼并争霸的暴乱行为横行天下的主要原因。王道是以行仁政为基础的,所以王道进行的战争是正义的战争,可以产生无敌的力量。孟子在与梁惠王的对话之中指出:“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教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刻使制挺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最后,孟子得出了“仁者无敌”这一结论,为后世历代兵家所崇尚。于是,兴仁义之师,伐无道之人,可以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成为儒家军事哲学的主要观点,千百年来为人们所称道。关于战争取胜的因素,孟子将“人和”摆在了第一位,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叛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叛,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
很清楚,战争胜败的关键因素就在于人民支持不支持,荀子也认为胜利之本在于军政一致,军民一致,攻战之本,在乎一民。荀子曾经说过:“故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也。故兵要在乎善附民而已。”得到百姓支持的军队必定是爱护老百姓的,禁暴除乱的仁义之师,仁义之师有强大的凝聚力,能使四海之内若一家,能够一统天下。
吕不韦将正义的战争当作惩治不公社会的良药,公开的称赞义兵之为天下良药也亦大矣,兵诚义,以诛暴君而振民苦,民之悦也,攻无道而伐不义,则福莫大焉。吕不韦耶主张战争要顺乎民心,代表人民的利益,否则战争就要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