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义理之信、智、义
信:“信”既是儒家实现“仁”这个道德原则的重要条件之一,又是其道德修养的内容之一。孔子及其弟子提出出“信”,是要求人们按照礼的规定互守信用,借以调整统治阶级之间、对立阶级之间的矛盾。儒家把“信”作为立国、治国的根本。“信”作为儒家的伦理范畴,意为诚实,讲信用,不虚伪。汉儒把“信”列入“五常”之中。《论语.学而》:“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左传.宣公二年》:“麂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智:“智”,即智慧、聪明,有才能,有智谋。孔子认为,有智慧的人才能认识到“仁”对他有利,才能去实行“仁”。只有统治者才是“智者”,他们中绝大多数人都可成为“仁人”,而“小人”无智。儒家把“智”看成是实现其最高道德原则“仁”的重要条件之一。他们要实现“达德”,而要实现“达德”必须经过“知”的五个步骤,即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汉儒则把“智”列入“五常”之中。
义: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孔子最早提出了“义”。孟子则进一步阐棕了“义”。他认为“信”和“果”都必须以“义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又:“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离娄下》:“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