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仁人、爱人、仁爱。自孔子倡导“仁”学以来,“仁”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德”和“恒德”。孔子把“仁”作为个人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把“爱人”作为道德的根本要求,把“天下归仁”作为最高的社会道德理想。讲“仁”,就是讲人与人的关系,讲人对人的爱,由对父母之爱、兄弟姐妹之爱,进而推及对他人之爱。“仁”,不仅是最基本的德目,而且是最普遍的德性标准,讲“仁爱”,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理念。中国人至今仍视为有德者为“仁人”,无德者为“不仁”。“仁爱”思想,作为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的主要价值取向和道德要求,渗透在中华民族的血液中,铸就了中华民族的特殊品质。
“义”:大义、正义、公平、公正、公道。中华传统文化把“义”作为人生的终极目标和价值取向。《礼记·中庸》:“义者宜也。尊资为大。”中华传统文化把义与仁并用,作为传统道德的核心内容,提出了“仁义道德”、“仁至义尽”、“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思想。“义”是合宜、应当、应该之意,是作为人应该遵循的最高道义。利他,不以损害和出卖他人尤其朋友来换取一己的生存和利益。“义”,还有情谊、恩谊之宜,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互相牵挂、互相关照、互相提携。亲情和友情,发展到完美的程度,就有“义”的成分。有“义”,使友谊友情友善纯久。有“义”在,朋友不会出卖朋友,丈夫也不会抛弃妻子儿女。“义”,是中华民族崇高的道德表现。
“礼”:明礼、礼貌、礼让、礼节、礼仪、礼制。“礼”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突出精神,是社会交往之道。礼与仁互为表里,仁心爱人是礼的内在精神,恭敬辞让是仁的外在表现。好礼、有礼、注重礼仪是中国这个“礼仪之邦”的传统美德。中华传统文化认为,“礼”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标志。“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仪也。”(《礼记》)“礼”也是治国安邦的根本。中国伦理文化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礼仪文化”。“明礼”,从广义说,就是讲文明。作为伦理制度和伦理秩序,谓“礼制”;作为待人接物的形式,谓“礼节”、“礼仪”;作为个体修养,谓“礼貌”;用于处理与他人的关系,谓“礼让”。明礼、礼貌、礼让、礼节、礼制,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