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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二、尊敬父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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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系别:文史系

班级:2011文秘

学号:11311014

姓名:李林钢

时间:2012503

电话号码:18787150397

卷七:孝                

                尊敬父母

孝是最具中国特色的精神。中华孝道的内涵是:赡养父母长辈;敬爱父母长辈;继承父母之志;祭祀祖先,承袭祖先之德;事亲以礼;不自取其辱,不轻生毁己,以免危及父母;从义不从父,从道不从亲。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是对长辈的无条件服从,对晚辈的权利与人格的不尊重,尊卑观念严重,男尊女卑现象突出,必须根据仁、义、智、毅的原则进行纠正。倡导的精神,可以养成中华民族践行孝道的民族品格。

我们现在的人,从小就被教育要尊重长辈,孝敬父母。现在人们把赡养父母就当做是“孝”。然而人们也能养狗、样马。如果赡养父母而没有孝敬之心,那么,这与养狗、养马有什么不同呢?孝子对待父母,平时要表现得恭敬,赡养父母要表现得愉快,父母生病时要表现的担忧,父母去世要变现得悲哀,祭祀父母要表现得庄重。孝子对父母有深深的爱,必定有温和的气象;有温和的气象,必定有喜悦的脸色;有喜悦的脸色,必定有柔顺的容颜。古代的孝子随时会遵从父母所讲的话,什么都会听从。曾子曾经说过:“孝道有三种:最高的孝行是发自内心地尊敬父母,其次是不让父母受到羞辱,最下等的就是仅仅赡养父母。而赡养做到了,尊敬就变得难了;尊敬做到了,使父母安乐便成了为难事了;使父母安乐做到了,能否使父母长久安乐又更难了;让父母长久安乐做到了,父母去世后要做好久更难了。在传统社会,统治者不但从正面表扬孝子,而且从反面以法律的形式严厉打击各种“不孝”行为,使其成为“十恶”之一。如《唐律疏议•名例》曰/FONT>“不孝,谓告言、诅詈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若供养有阙;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 律将不孝列入十恶之一,并放入总则《名例律》中,位于五刑之后,旨在说明不孝罪是具有严重危害性的罪行,统治者将其作为刑法的重点打击对象,予以严处,有利地促进了家庭美德的形成。在当代,宣扬传统文化中的“孝”观念并不要求我们完全按照传统社会的规定去做,只要我们按照其精神实质去做就可以了。“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子女对父母要有一颗感恩的心,这样代代相传,家庭才会幸福、和睦。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2:50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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