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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 三、仁与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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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系别:文史系

班级:2011文秘

学号:11311013

姓名:字世伟

时间:201252  

电话号码:18787155040

卷一

仁与爱

孔子说,“仁者爱人”(《论语•颜渊》)。董仲舒进一步强调仁只能存在于爱人而不是爱自己之中:“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仁者,爱人之名也。”
  在基督教里,尽管“爱”有多种形式,但是都必须是一种发自内心、出自灵魂和主动给予的爱。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对“爱”有一段经典描述:“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失礼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动怒,不计较人的过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爱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的。”
  (二)“爱”和“仁”都是人突破自身局限、形成完善人格的必由之路
  在儒家看来,既然“仁”是人类一切美德中最高的美德,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质特性,那么要想做一个完善的人,就要拥有“仁”。基督教的观点与此相同,正如保罗所说的那样:“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能说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那么我也只是个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具有各样的知识,而且具有全备的信,所以能够移山填海,但若没有爱,我就什么都不是。我若把我所有的一切都给予穷人,又舍己而置身于火焰之中,若没有爱,仍然与我毫无益处”。
  然而所有宗教所体现的道德关系都包含两方面的内容:神与人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其中神与人的关系是核心,是决定性的。人与人的关系是神与人的关系的社会表现,是从属性的。在人与人的关系层面,基督教和儒教存在着相当的相似性、相通性,然而一旦深入到神与人的关系层面,巨大的差异就体现出来。

    二、儒学与基督教道德哲学核心理念的差异性  
  (一)“爱”与“仁”的本体论依据不同
  基督教的“爱”来自上帝,儒学的“仁”则来自人的本性。根据基督教教义,“爱”出自上帝的赐予。人自身之所以无法产生爱的能力,是因为每个人生而有罪,这罪不是一时一地的邪恶行为,而是贯穿人的全部生存状态,所以人必须靠上帝的恩典才能爱。
  儒学的“仁”是人生而具有的。《孟子•告子上》认为:“仁、义、礼、智,非由外烁我也,我固有之也。”既然仁义都是人生而具有的,那么行仁义的依据也不在外,而在自身。孟子认为仁义是人之为人的标志,不行仁义则不能算是人,只能算是禽兽,因此为了证明自己是人,就必须要行仁义。
  (二)基督教的“爱”有着比儒学的“仁”更为广泛的内涵
  “仁”是人的社会属性,说得更具体一点,是人的道德属性。“仁”就是良知、良能。其在儒学伦理观中有着严格的界限。对父母是亲爱,对人民是仁爱,对万物是爱惜,三种爱指向不同的对象。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4:5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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