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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之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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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义论常常坚持行为动机的重要性。康德作为道义论的主要代表,主张“为义务而 义务”,遵照某种既定的原则或者某种东西本身固有的正当性去行为,而不去考虑行为对 己对人带来的结果如何。其实质强调义务的绝对性、至高无上性、命令性和无条件性。从 道德评价的角度看,评价的标准是根据行为的动机、意向、行为遵循的规则等道德因素, 而不去考虑行为结果对人对己的利与害。所以,这种义务论又称动机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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