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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重义轻利思想不能极端的认识。“孔子不注重行为的结果,其一生行事,亦是如此。”(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论语·微子》)冯友兰先生认为,行义之结果,即是“利”也,非无利也,不谋求不计较便是重义了。实际上谈到义利关系,利和义当作为对等的概念来理解。如果宽泛的谈利,那么义与不义都能导致“利”的结果,则义利关系的真正价值也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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