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儒家主流中,仁植根于人性,人是人本主义的根源;而神学原则的核心是上帝,神爱则植根于神性。这导致了对自然法的不同理解,而对自然法的不同理解,又部分导致了不同的政治体系,西方形成了依法治国的政治制度,而在儒教的影响下,中国则走上了以德治国的政治道路。基督教中的自然法来自于希腊哲学,因为在希腊哲学中,神的法高于人的法律,人的法因为神的法才成为可能。自然法是与理性相一致的,而理性是指导行为的准则,服从上帝的法就是服从自己的理性,也就是不为人们自己的情感所误导,儒教传统是以“道”的概念来表现其自然法的思想的。在孔子的思想中,道是宇宙大道,或天地之则。天道是世界、社会和人生的法则,但天道并不远人。儒教政治的主流学说认为,最重要的事情不会是什么法律体系,而是美德的培养;国家治理不是靠制度,而是靠德行:“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