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在儒家文化中,既被看做是人之善性的根源,又被看做是政治的根源。“孝”产生于周代之初政治上的传子制度。因为传子是家天下的基础,要想政治稳定,必须有一个稳固的家庭,所以“孝”成为巩固家庭族组织、秩序的道德观念。孔子发挥了周朝的“孝”,他把“孝”由统治者的身上转移到个人的实现上来,使其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必须的起码行为;把“孝”由建立外在的家庭间的秩序需要,转而为每一个内心的天性之爱,并把其上升为人生最高原理“仁”上面,使其成为“仁”之本。不过在具体实施“孝”的过程中,孔子对“孝”的最高阐述是要求子女在父母生前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在父母死后继承他的遗志立身。“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孟子认为“孝”出自于先天的善性,他认为应该把孝悌观念推广到整个社会,“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