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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三、义为行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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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集注》:“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将义的适宜原则,视为天地之理,人心之制,事物之度,将义的恰当原则客观化,无非要告诉人们:义是人类追求合理生活的原则,是合乎天心,顺乎民意,中乎物理的普遍精神。人类进入社会生活以来,无不在追求一种既能满足自己,又能稳定群体的合适原则,这种原则就是“义”,为这种原则所作的追求就是“赴义”(或“取义”)。儒墨两家都是以天下为己任的救时济世学派,“义”的追求首先就是他们的行动纲领。义是人格自觉、道德高尚的“君子”至上的、首要的(“义以为上”)、本质的(“义以为质”)德行和为人处世原则。一个要想成为君子、有所作为的人,必须以义为首要修养,以义为最高原则。孔子号召人们见义勇为、徙义成德,说;“见义不为,是无勇也。”(《论语·为政》)又说:“闻义不能徙,见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不外乎要人们以义为上,以义为本,以义为基。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0:03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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