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的“和”字,其含义极其丰富,如和谐、和合、中和、和睦、和美、平和、和气、和顺、和善、温和、祥和、和而不同,和衷共济、天时地利人和等。
早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就已经有了“和”字。西周时期,史伯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济”的观点(《国语·郑语》)。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更是经常运用“和”的概念来阐发他们的哲学思想和文化理念。比如,管子提出“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管子·幼官》);老子提出“知和曰常,知常曰明”(《老子》第五十五章);墨子提倡“兼相爱,交相利”,认为“离散不能相和合”(《墨子·尚同上》);晏子反对“同”而赞成“和”(《左传》昭公二十年);庄子以“与天地和”为“大本大宗”(《庄子·天道》)。
作为中华文化主干的儒家文化,更是崇尚“和”、重视“和”、提倡“和”、追求“和”。儒家认为,举凡天地人“三才”,均合乎“大和之道”。儒家坚信,“和”是宇宙万物的大道,“和”是社会人生的大义,“和”是艺术审美的大法。儒家所极致追求的和谐,是一种普通的、整体的和谐,是一种涵容宇宙万物的、最为广大的和谐,即“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