耻,一般指羞愧的心理感受,亦可指使人感到羞愧的耻辱之事。知耻,也就是知道羞愧和荣辱。它是一个正常人所具有的最基本的道德感。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这种道德感体现着人性的尊严,是社会正义的心理基础。禽兽没有羞耻感,完全依*本能而生活。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孟子提出:“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把这种道德感看成是人与禽兽相区别的标志之一。知耻对于人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康有为也曾说过:“人之有所不为,皆赖有耻心。”这也就是说,凡为善之心,皆起自人的正确的荣辱观念;凡为恶之念,皆起自人羞耻感的丧失。“人之生,不幸不闻过,大不幸无耻。必有耻,则可教;闻过,则可贤。”([宋]周敦颐《通书?幸》)耻感是道德伦理的底线,是人性和道德中最后的、最起码的准则。没有了羞耻感、知耻感、耻辱感。什么不要脸的事都干的出来,对任何羞辱的事情也无所谓,也就是所谓的“毫无廉耻”。这不但表现为大量毫无廉耻的行为、令人瞠目结舌,令人发指,更表现为行为者没有任何负罪感和羞耻感,一副不以为然的心态。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必须有知耻之心,否则道德滑坡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