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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五、无义之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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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讲“义”的社会是难以想象的,也是无法维系的。尽管不同社会、不同时代“义”的具体内容会有所不同,但不同社会、不同时代的“义”也有其共性和延续性。随着人类交往日益密切频繁,狭小封闭的文化圈一个个被打开,人类在道德原则上也会有越来越多的共识。既承认追求利的合理欲望,又强调必须树立道德理性之“义”,这是儒家对义利问题的基本看法。儒家的“义利观”,与市场经济社会以每个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为驱动力的基本原理之间,看起来好像是矛盾的,但它其实恰恰是完善的市场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补充和保障。如果没有基于“义”的道德、法律原则作为底线,人们对利的追求就会是不择手段的、杂乱无序的、不可持续发展的,最终受到损害必然是所有人的利。这样的市场经济决不可能是完善的市场经济。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7:00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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