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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一、义的定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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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的理解,我想谈谈三个方面:义的四种含义,仁与义的关系,义与利的关系。首先,义即義也,上半部分为羊字旁,代表的是美、善;下半部分是我,我又是手和戈的合体型,意思是裁判了物,使之宜也。义者,宜也,义又是唯我独尊的;義有象征着古时候的用来祭祀的牺牲;还有一个意思就是威仪、权力、仪表、节度之寓意。仁与义的关系在于“仁”是整部《论语》的核心观念,也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义”则为后来的孟子发展成为儒家的一个主要观念,几乎可以和仁并列,“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就是这种情况的真是写照。但是在孔子那里,义与仁并不是并列的。大体上来说,仁是义的基础,仁是内容义是形式。仁,是孔子思想中一个总括性的概念,义、智、勇等各种德行科目则由其所出为其所用。仁就是人心中的绝对的道德律令,而义就是分有得最多的律令的现世道德自律,是一个变化的东西。总之,仁和义就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并且义是随时代变化的人的内在的道德自律,而仁则是一个不变的一以贯之在义中的。再来说说义与利的关系,传统儒家认为义比利重要,所谓重义轻利,似乎这是中国人觉得无可辩驳的正确价值取向,若对利的追求违背了义的原则,注定是扭曲的价值观。但在现代社会,重义轻利的思想受到了质疑,认为对义的过分强调压制了利的正义性,义变成了一种集体主义式的规范,个性自由被义同一化了,这无疑是对人性个体的消磨压抑。义与利属于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范畴,是历代思想家所重视的一个问题。对于两者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可以作为范本为我们指明看待和行为的方向,义与利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义”指的是道德信仰,“利”讲的是物质利益。义和利是相互联系的。道德信仰作为社会意识,不仅在利益基础上产生,而且还会随着利益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同时,道德信仰对利益又有着巨大的反作用,对利益的增长、分配进行调节、制约和指导。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义”的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政治、法律和道德;“利”的内容包括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社会主义的“义”是通过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的正确调节和处理得以体现的;社会主义的“利”,只有在政治、法律和道德的指导和制约下才能得到保证。义和利互为目的和手段,只讲义不讲利,只能是虚伪的道德说教;只讲利不讲义,就会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我们是义利观的统一论者,人既要讲利,更要讲义。有意义的人生,应当是义与利相统一的人生。我们要确立正确的义利观,在辩证中把握义利观,在结合上实践义利观。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7:32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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