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欲之谓善,有诸已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之之谓神。”
满足人的德性的内在要求就是善,道德本体在自己身上的真实存在就是信,内心充实就是美,内心充实而又发出光辉就是大,大而能感化四方就是圣,圣达到高深莫测的地步就是神。
人是万物的尺度,善是万物之一,所以人是善的尺度。这里所谓的人不是指社会中的个别人,而是指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是指占社会多数比例的人民。社会的发展进步是有客观规律的,人是社会发展变化规律的制定者,人们参与创造自己的历史。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意愿、意向、意识就是社会发展变化具有的客观规定和客观规律。
人类的生存发展需要是丰富多样的,人不仅有生理的物质需要,而且有心理的精神需要。人的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的满足只有维持在一个正常合理的水平上,人才能感到生活的美好,才能感到具体事物的存在、行为和变化对自己具有的善意。
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们必须首先进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在满足生理的物质生活资料需要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宗教的、政治的、伦理的、文化的、艺术的、审美的活动,才能满足心理的精神需要。因此,人们关于社会发展进步的意愿、意向、意识,关于真、善、美、好、真理的客观标准同人们一定时期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古希腊,人们对善的认识同我们的祖先基本上是一致的。善不仅有好、可欲、有益的意思,还有幸福的含义。苏格拉底就认为:对于任何人有益的东西对他来说就是善。他甚至将善的知识称为“一种关于人的利益的学问”,而 “一切可以达到幸福而没有痛苦的行为都是好的行为,就是善和有益 ”。苏格拉底的善,希腊文中本来就有好、优越、合理、有益、有用等含义。苏格拉底还认为:美就是善。他认为美德就是善。善是至高无上的宗教,是指导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唯一东西,人们应该认识什么是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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