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是人性的本能,因此有欲望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要想像程朱理学提倡的“存天理,灭人欲”是不可能的,人的欲望是与生俱来的,是无法消灭的。而且从某种角度上说,有欲望才有追求,正是欲望促成了人类的进步。比如,正是出于对光明的追求,使人类发明了电灯。出于对于交通便捷的追求,人类发明了汽车、火车、飞机···这些都可以说明,是欲望激发了人类去探索发明使人类,一步步从原始野蛮走向现代文明。可以说没有欲望的推动,人类很可能就不会进步。
但是凡事都要有度,超过了一定的限度,欲望也可以成为灾难。过度的欲望是魔鬼。小说《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就是成为了欲望的奴隶。虽然爬上上流社会,但最终重重跌落。
欲望是把“双刃剑”。即有积极的作用,它又有消极的一面。因此要节制欲望,保持适度的欲望,从而让欲望成为推动自己不断追求的动力,而不要使欲望过分超过自己能力,使欲望成为自己的羁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