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者常通,辱者常穷。——《荀子》
荣与辱的最大区别,要看一个人对安危利害态度来判别。把义放在首位然后取利的为荣,把利放在首位而后才求义的就是辱。以义立身的就荣耀相随,处处通达,以利立身的就耻辱围绕,困窘交加。义的定义可以为为两种:一种是道德伦理上的义,即正义、道义和信义;另一种是情感上的义,即义气和情义。虽然时代在变,制度在变,但是“人性”始终是稳定的。人们有追逐利益的需求,更有维持“义”这种协调各个人追求的必要,无论是现代或者古代,“义”都应该放在利的前头。否则,人们的利益冲突起来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所以,现代社会仍旧是该义大于利。根据老子的观点,未有天地先有道,有了规则才有了世间万物,这说明了规则的重要性。而“义”就是社会中的道德潜规则,是人们追逐利益的前提,一切因为个人私利而忽视“义”的行为都是不长远的。八荣八耻里也有与之相关的句子“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如果把利与义的问题上升到国家的角度,那些认为利大于义的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卖国求荣这种行为的认可,显而易见,这是万万不可取的思想。孟子也曾说过:“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摆正义与利的位置,以义立身,为自己的长远发展着想,绝不能因一时的私欲而迷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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