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意思是“不是自己所应当祭祀的鬼神而去祭祀它,这是谄媚;见到正义的事不去做,这是没有勇气。”(谄:音产,谄媚。)
对于这句话的后半部分,我很想请教高人们,前段时间 江苏南通一名司机扶起受伤老人反被讹诈,法院也明知到这个司机不是肇事者,但最后司机还是被罚款十万。时下,救人反被讹诈的尴尬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挫伤了人们见义勇为的积极性。难道我们见义勇为也要自留证据吗?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汉阳一八十多岁的老爹爹买菜时摔倒在地上,躺了一个多小时,都没人敢把他扶起来,最后窒息而亡。看到这个消息很是痛心,我们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