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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三、礼的价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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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用政法来诱导,用刑罚来整顿,老百姓只会暂时免于罪过,却没有羞耻之心;如果用道德来诱导,用礼教来整顿,老百姓不但有羞耻之心,而且人心归服。

现在世界各国都强调法制建设,我国也在致力于法律的不断完善,但是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社会在发展,法律就在不断的变化。只要法律没有达到绝对完备的地步,(我们暂且不讨论这种绝对完备是否达得到),就一定会有人钻法律的空子做一些违法的事情,投机取巧,打擦边球。况且法律是一个外在的东西,它是一个外在于人的一个客观的东西,人是否遵守它还在于自己,在于自己的主观性。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加强道德教育呢,道德它突出了人的主体作用,我是一个有道德的人,当我做了不道德的事情,哪怕人家不知道,哪怕没有到违法的地步,但是我自己心里会不舒服,我就肯定不会做了。因此,相对于法律来说,道德教育虽然比较主观化,但是它直接作用于个人,更加的具有效率,真正实现后的效果也会更好。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7:58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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