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墓,亦称
岳坟,位于杭州栖霞岭南麓,建于南宋嘉定十四年(1221年),明景泰年间改称“忠烈庙”,经历了元、明、清、民国,时兴时废,代代相传,一直保存到现在。现存建筑于清
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重建 ,1918年曾大修,1979年按南宋建筑风格全面整修 ,使岳庙更加庄严肃穆。墓道两旁陈列的石虎、石羊、石马和石翁仲,是明代的遗物。 1961年岳墓被列为国家级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该墓坐西朝东,以石块围砌而成。墓前建有墓门,前有照壁,上嵌有明人洪珠书写的“尽忠报国”四个字。墓门的下边有四个铁铸的人像,反剪双手,面墓而跪,即陷害岳飞的秦桧、王氏、张俊、万俟卨四人。跪像的背后墓门上有联“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