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义 六·义利相依 “义”、“利”对每个人的生存发展,乃至对全人类的生存发展,都是缺一不可的,因而在根本上是统一的。 一方面,对“义”,需要从弘扬民族精神、凝聚时代精神的高度,坚定不移地追求、捍卫并谋求实现。不仅因为,在理论上,“义”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标志,是人的尊严、崇高与价值的标志,从而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而且因为,在历史上,中华民族以主持正义、不屈不挠著称于世,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独一无二的灿烂文明,形成了光荣传统;更是因为,在现实中,高举“义”的旗帜,可以针对社会上急功近利、见利忘义的倾向及其恶果,进行科学的批判和有力的反拨;可以加强社会团结,保持社会稳定,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更好更快地实现民富国强。可见,今天高扬“义”的旗帜,是多么的迫切和重要。 另一方面,对“利”也需要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落实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高度,充分地肯定合理地追求利。因为,“利”是“义”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在这个前提和基础,“义”才有了有力的主体或者说有了承担者,有了丰富的内容,才能高扬起来,只有使人民和祖国的利益得到充分的实现,才能以活生生的事实,让人们亲身感受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否则,就可能严重脱离老百姓的根本需要和接受能力,“义”就可能会落空, 在今天,不仅需要高扬“义”的旗帜,更需要从管理体制上、运行机制上,强化管理、监督和赏罚,兴利除弊;还需要从经济上、行政上、法律上,对正当的利益追求提供保护,对恶性膨胀的错误倾向严厉惩罚。这样全方位地入手,可以有效地既保护正当的利益追求,又打击种种违法乱纪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