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十·舍身取义 鱼是我所需要的,熊掌也是我所需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本是我所需要的,正义也是我所需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便舍弃生命而求取正义。生命本是我所需要的,但如果我所需要的还有超过生命的东西,所以不苟且偷生;死亡本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死亡的东西,所以有的祸患就不躲避。 为正义而死,不躲避诛杀;因正义而困顿,不接受高官殊荣。 见到利益就互相谦让,见到合乎道义的事就争着去做,有了错误就争着改正。君子求学,在于获取正道;小人求学,在于追求利益。 堵塞住物质欲望的道路,才能够打开道义之门;放下肩上世俗的东西,才能够挑起圣贤的重担。 鱼与熊掌不能兼得,我们选择了利就要舍弃义,选择了义就要舍弃利,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兼得,要想得到回报就必须付出代价。 然而时至今时,丰富的物质带给我们的是义的沦丧,君不见公汽上的小偷猖獗,市场上食品问题频出,舍生取义者少之,见利忘义者云集,道德沦丧至此,究其原因是因为监管不力,法律不健全。笔者以为我国应该制定完善的法律,让正义得到发扬,丑恶得到压制。 孟子说:“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意思是说人要以天下大义为重,在“生”与“义”不可兼得时,宁可舍生而取义。古人尚且认识如此,何况我们呢! 舍生取义,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从古到今,不知有多少仁人志士为了正义事业舍生取义。从茹毡饮雪的苏武到“前脚跨出大门,后脚就不准备再跨进大门”的闻一多,许许多多的英雄一直为世人所景仰。“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自有后来人。”这首正气歌问世以来,一直回荡在人们心中,与史册上“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一诗句交相辉映。就是在当今经济大潮汹涌的改革年代,也不乏这样的例子。比如去年抗洪救灾中,有多少解放军战士为了抢救人民的生命财产,奋力拼搏,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正因为如此,古往今来,舍生取义者,无不受人敬重受人爱戴。舍生取义并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生命的另一种“延续”。他们身虽死而神长存。“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到处是青青的野草”。这些英雄的身躯虽然倒下了,但英魂长在。 相反,如果为了自己活着,去伤害别人的利益,甚至为一己之利而卖国祸民,那么他们将“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长跪在岳坟前的秦桧夫妇就是典型的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