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智 七、 智的价值 首先把“智”视为道德规范、道德品质或道德情操来使用的,是伟大的思想家孔子。他把“智”与“仁”、“勇”两个道德规范并举,定位为君子之道,即所谓“知(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 在儒家思想史上,孟子第一次以“仁义礼智”四德并提。他从行为的节制和形式的修饰、道德的认知和意志的保障等意义上确立了礼与智在道德体系中的不可或缺的位置。最终,仁义礼智四位一体,相依互补,恰成一完整的范畴系统,构建为人道的全部蕴涵。 到了汉代,儒家“五常”确立,“智”位列其中 智”,即智慧、聪明,有才能,有智谋。在中国,“智”又是和“仁”联系在一起的,“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在中国,是以水来象征大善,大智的,“上善若水”,水是流动的,滋生万物而不以为己功,水流湿而曲下,而正是这种养万物而不争,纳细流而无小,才能成就其大,其深。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是夫!所有人类所谓的最终真理,我们都能从水中看见看见其倒影。在儒家的道德规范体系中,“智”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德目之一,也是儒家理想人格的重要品质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