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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一、贪欲之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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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系别:文史系

班级:10文秘

姓名:李波

学号:10311020

时间:2011年3月13日

电话:13648877255

卷八:廉                                          

一、 廉与德

儒家廉政文化之“民本观”。“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是社会政治、伦理道德的最高理想和标准。孔子提出“仁者爱人”的思想,强调为政者要“因民之利而利之”。就是说,为政者不仅要自身廉洁,还要体察民情,关心老百姓疾苦,为民兴利,实行“仁政”;孟子提出要“仁民”,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对于江山社稷的重要作用;荀子提出反对苛政、“富国裕民”的治国思想,认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这些思想都集中体现了儒家思想的民本观念,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变革中的重要作用,并被许多统治者视为社稷安邦的重要之策,也给历朝统治者勤政爱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儒家廉政文化之“为政以德”。“为政以德”思想,是孔子“治国平天下”的政治思想和为政策略。这一思想的提出,首先要求当政者要加强自身道德品性修养,施行“德政”。在孔子看来,当政者只有以身作则,施行“德政”,百姓才能受其“德性”的感召而遵循社会道德规范,进而实现长治久安。因此,他提出:“政者,正也。子率以正,熟敢不从?”(《论语颜渊》)、“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论语子路》) 等为政思想。这些思想明确指出统治者欲要正人,必先正己,着重强调当政者的表率作用,即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它的提出,造就了无数德才兼备的政治家和仁人志士,孕育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品格和文化精神,对于中国封建社会吏治的清正廉洁产生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儒家廉政文化之“为德以廉”。儒家思想认为:考察官德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廉政。廉洁是从政者必备的基本道德素质,也是考核一名官吏政绩的重要标准。中心思想就是提倡“以廉为本”,主张把廉德同政治管理结合起来。史书《周礼》主张从6个方面考核官吏的廉德。即: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称为“六计”。就是说,一个官员必须具备善良、能干、敬业、公正、守法、明辨是非等品格才算“廉”。这六条准则都冠以“廉”字,体现了对为官者“廉”的基本要求,也从特定角度体现了儒家“以廉为本”的观念。孔子不仅要求从政者廉政,还提出“俭近仁”、“贫而无怨难”、“修己以安百姓”,要求既廉又俭、虽贫而无怨。这是从思想上和行为上对从政者提出的双重要求。同时,他还强调“欲而不贪”、“无欲则刚”,主张“君子有三戒”,不能贪得无厌。他认为贪是政绩转衰的起点。因此,强调从政者要杜绝贪念。“为德以廉”思想的提出,详细规定了古代从政者政绩考核的价值标准,进而明确了从政者的奋斗方向,规范了从政者的意识和行为,对于古今吏治建设都具有指导意义。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5:28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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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系别:文史系

班级:10文秘

姓名:李波

学号:10311020

时间:2011年3月13日

电话:13648877255

卷十:廉                                        

一、    公正廉洁

“廉政”是儒家对清明的政治生活的集中概括,其中心思想,是提倡“以廉为本”,主张把廉德同政治管理结合起来,要求为官之人在执掌政权过程中,坚持做到清正廉明,克己奉公,平政爱民,光明磊落。“廉”的含义极其丰富,人们往往从不同的角度对之作种种阐释。《周礼天官》曾从六个方面阐明“廉”的内涵;“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这里所讲的六种廉德,贾公彦之《疏》分别对之作了阐释,曰:“善,善其事,有辞誉也;能,政令行也;敬,不解(懈)于位也;正,行无倾邪也;法,守法不失也;辨,然不疑惑也。”据此可知,其所谓“廉善”,指为官之人善于处事、办事,且受到公众赞誉;所谓“廉能”,指能行政令,也就是使国家大政方针能顺利地得以推行,这表明为官者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所谓“廉敬”,就是做到对工作兢兢业业,毫不懈怠,换句话说,就是爱岗敬业,安于职守,在其位谋其政;所谓“廉正”,就是要求各级官员品行端正,公正无私,不徇私舞弊,搞邪门歪道;所谓“廉法”,就是要求为官者依法办事,守法不失,执法不阿,铁面无私;所谓“廉辨”,就是要求为官之人善于辨别是非曲直,支持什么,反对什么,旗帜鲜明,毫不含糊。这六个方面,讲的都是为官之人的道德素质和办事能力,它从特定的角度体现了儒家“以廉为本”的观念。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廉”的概念的阐识,日益深化,多从公正、清廉、不贪、俭约、节操等层面去揭示其思想内涵。如,《晏子春秋》曰:“廉之为公正。”(《内篇杂上》),直接把廉释为“公正”;西汉学者刘向曰:“义士不欺心,廉士不妄取。”(《说苑政理》)其所谓“廉”,含有清廉之意;又,据《左传襄公十五年载》,宋人子罕“以不贪为宝”,其不贪即廉也。西汉相国萧何曾留遗言给子孙曰:“后世贤,师吾俭”,表明“俭”符合廉德。《战国策赵策》载:“重利不足以变其心。”这是把“廉”视为高尚的节操。以上所引,从不同层面表达了我们祖先对于廉政的理想追求,它们均对我国古代的政治生活产生过相应的影响,值得我们好好继承。

儒家学者之所以如此重“廉”,是因为他们看到了“廉”的社会价值。他们认为,“廉为政本”,“廉为官宝”。《汉书》作者班固说:“吏不廉平则治道衰。”(《汉书宣帝纪》)可见,为官不能不具备廉德。《晋书阮种传》云:“夫廉耻之于政,犹树艺之有丰壤,良岁之有膏泽,其生物必油然茂矣。”深刻揭示了“廉”在政权建设中的作用。清代王永吉更深刻地指出:“大臣不廉,无以率下,则小臣必污;小臣不廉,无以治民,则风俗必败。”(《御定人臣儆心灵循利论》)从上行下效的角度,说明官员能否清廉,直接关系社会风俗的优劣。正是在这些价值观的指导下,儒家学者中的许多进步人士,代代相承,站在同情人民的立场上,呼唤廉政,抨击暴政;颂扬清官,鞭挞贪官。“廉”与“贪”仅一字之差,却反映了两种绝然不同的人格形象。那些清正廉明之士,高官不能变其节,重利不能易其行,公正无私,光明磊落,深受人们爱戴,留芳千古;而那些贪官污吏,“率兽食人”,见利忘义,临财变节,终遭万民唾骂,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遗臭万年。这两种人格在历史上产生的两种不同反响,表明了历史的公正评判,反映了我们民族反贪拥廉的价值选择,值得我们大加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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