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廉 一、 廉与德 儒家廉政文化之“民本观”。“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是社会政治、伦理道德的最高理想和标准。孔子提出“仁者爱人”的思想,强调为政者要“因民之利而利之”。就是说,为政者不仅要自身廉洁,还要体察民情,关心老百姓疾苦,为民兴利,实行“仁政”;孟子提出要“仁民”,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对于江山社稷的重要作用;荀子提出反对苛政、“富国裕民”的治国思想,认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这些思想都集中体现了儒家思想的民本观念,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变革中的重要作用,并被许多统治者视为社稷安邦的重要之策,也给历朝统治者勤政爱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儒家廉政文化之“为政以德”。“为政以德”思想,是孔子“治国平天下”的政治思想和为政策略。这一思想的提出,首先要求当政者要加强自身道德品性修养,施行“德政”。在孔子看来,当政者只有以身作则,施行“德政”,百姓才能受其“德性”的感召而遵循社会道德规范,进而实现长治久安。因此,他提出:“政者,正也。子率以正,熟敢不从?”(《论语颜渊》)、“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论语子路》) 等为政思想。这些思想明确指出统治者欲要正人,必先正己,着重强调当政者的表率作用,即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它的提出,造就了无数德才兼备的政治家和仁人志士,孕育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品格和文化精神,对于中国封建社会吏治的清正廉洁产生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儒家廉政文化之“为德以廉”。儒家思想认为:考察官德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廉政。廉洁是从政者必备的基本道德素质,也是考核一名官吏政绩的重要标准。中心思想就是提倡“以廉为本”,主张把廉德同政治管理结合起来。史书《周礼》主张从6个方面考核官吏的廉德。即: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称为“六计”。就是说,一个官员必须具备善良、能干、敬业、公正、守法、明辨是非等品格才算“廉”。这六条准则都冠以“廉”字,体现了对为官者“廉”的基本要求,也从特定角度体现了儒家“以廉为本”的观念。孔子不仅要求从政者廉政,还提出“俭近仁”、“贫而无怨难”、“修己以安百姓”,要求既廉又俭、虽贫而无怨。这是从思想上和行为上对从政者提出的双重要求。同时,他还强调“欲而不贪”、“无欲则刚”,主张“君子有三戒”,不能贪得无厌。他认为贪是政绩转衰的起点。因此,强调从政者要杜绝贪念。“为德以廉”思想的提出,详细规定了古代从政者政绩考核的价值标准,进而明确了从政者的奋斗方向,规范了从政者的意识和行为,对于古今吏治建设都具有指导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