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系别:文史系 班级:10文秘 姓名:李朦 学号:10311034 时间:2011年3月14日 电话13888978324 | 卷四:智 二、实践精神 “实践精神掌握”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活动。作为实践—精神掌握重要组成部分的实践思维。是伴随着人类的实践活动而产生的人类最早的思维形式,而且伴随着实践永无止境地发展和提高。“实践精神掌握”同实践掌握和其它精神掌握有某些同一性,但亦有根本的区别。“实践精神掌握”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明确提出的一个哲学概念,同时也可看作一个美学概念。这是伴随着马克思所特有的实践范畴而逻辑地展开的一个很特殊的概念,是美学史哲学史上前无古人的概念,也是至今众说纷纭、产生了许多误解的概念。有人认为它指的是日常生活中的思维,这大大缩小了它的外延和内含。有人认为,它与宗教掌握、艺术掌握不是并列关系,而是从属关系,即它是后二者的概括,这又只看到它与后二者的相同而没有看到其相异,只可能导致取消它的独立掌握价值。原苏联斯托洛维奇、涅多希文、我国朱光潜先生均持此看法。如朱光潜先生早在1960年《生产劳动与人对世界的艺术掌握》中即说:马克思“提出两种不同的掌握世界的方式,科学的理论性的掌握方式和艺术的实践精神的掌握方式。” 由于实践的对象和结果具有感性的物质实体性,所以为实践直接作准备的实践思维、实践观念同艺术思维、宗教思维类似,而与理论思维不同,主要也是形象思维,这也就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把三者共同列为“不同于”理论掌握的主要着眼点。马克思在谈到生产和消费时说:“如果说,生产在外部提供消费的对象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消费在观念上提出生产的对象,作为内心的意象,作为需要,作为动力和目的。消费创造出还是在主观形式上的生产对象。”这是从消费角度提出“在观念上”的“生产对象”问题,实践上在生产中,它要转化到生产者的“观念”中去,作为指导再生产的目的,而这也就是“实践观念”。而这个“观念上”的“生产对象”,不是理论概念,而是形象,亦即“内心意象”,可见“实践观念”也是观念中的形象性形态——“意象”,理论思维的“概念”是不能直接外化的、物化为实践产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