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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二、实践精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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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作为对主客体关系的把握以及主体的行为原则,不言而喻地包含着对人的强调和凸显。毛泽东讲:“‘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存在的内部关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在此,人作为“实事求是”实践活动的主体获得了自己的主体性地位。换言之,“人”是“实事求是”的目的。这只是从逻辑上来看的,如果从思想史角度看,作为实事求是精神内核的实践精神,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而这种实践精神是西方自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以来,直到德国古典哲学,思想家在处理人与自然、价值与事实、主体与客体关系问题上的所有积极成果的结晶,是哲学史进程的历史“归宿”。为了区别于旧哲学,马克思把自己的哲学叫作“实践的唯物主义”,它重视人的感性存在,但并没有把人的自然属性绝对化,把人的活动看作是“犹太人卑污的利己主义”行为。马克思主义坚信,历史应当是最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得到解放和自由的过程。

  所以,实事求是的实践过程有着这样的合目的性规定,它是“人为”的、“为人”的。这里的“人”,不再是“直观的”、“机械的”人,是活生生的实践的人,是“现实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作为实事求是主体的人的“现实社会关系”反映的是什么?这就要看是谁成为历史活动的主体,是谁的价值要求被历史接纳并成为历史的普遍价值取向。当“资本”垂垂矣然,无产阶级因其最先进、最革命、最积极的价值要求而“登上了历史舞台”,这种价值观是唯一在实践的基础上达到科学性与革命性相统一的价值观,因而是最具有历史本体意义的价值观。所以,只有以人民群众或最能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价值观作为思维和实践的根据和标准,充分发挥人民的积极性,才能推动社会发展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9:34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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