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系别:文史系 专业:10文秘 学号:10311029 姓名:王远梅 电话:13529325756 日期:2011-5-8 | 卷十、和 二、社会和谐 简单地从字面上说,和谐是指“配合得适当和匀称”,社会是指“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也叫社会形态”。因此,所谓和谐社会,就是指构成社会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按照这样的标准来衡量,所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的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稳定有序的社会。具体说,就是一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点,第一,通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来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第二,通过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来维护社会公平;第三,通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来形成良好的人际环境;第四,通过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来维护社会稳定;第五,通过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来保证可持续的发展。所有这些不仅影响着小康社会的建设,更有悖于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的性质。不难看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这也说明我们对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化,即社会主义不仅是民主的和富裕的社会,而且还是各方面协调发展的社会。一个和谐的社会必须有多元化的结构,分化的结构履行不同的职能,不同的职能体现不同的价值。在各个结构不同的分工与合作之下,形成一个稳定的、和谐的社会。和谐社会实际上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每一个人内心的和谐、安详有关系。从集体意义上来讲,一个社会里总是分两种人,一种是倾向于和谐的,有一种人是倾向于不和谐的,一个社会也可以分成各种各样的群体,有些群体倾向于和谐,有些群体倾向于不和谐。如果在一个社会里,占主流的人是希望和谐的,而不是希望冲突的,那么这个社会就是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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