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一、礼 礼的规范 “礼”是道德行为规范与文明行为规范的总和。孔子讲“不学礼,无以立”,要求“约之以礼”,“齐之以礼”;荀子也讲“礼者,所以正身也”,“礼以成文”。不能将传统礼教全盘否定,可以将传统礼教区分问中华人文礼教和封建礼教,中华人文礼教是中华名族的道德行为规范与行为规范,体现出仁爱、和谐、优美等原则。 在中国我们都讲究尊老爱幼,在封建时代,礼维持社会、政治秩序,巩固等级制度,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和权力义务的规范和准则。礼既是中国古代法律的渊源之一,也是古代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礼的内容繁多,范围广泛,涉及人类各种行为和国家各种活动。 礼也坚持了“尊重原则、适度原则、遵守原则和自律原则。这些原则就要求在各种类型的人际交往活动中,以相互尊重为前提,要尊重对方,不损害对方利益。遵守社会公德,遵时守信。现代礼仪强调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一定要把握适度性。交流双方在要求尊重自己之前,首先应当检查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礼仪规范的要求。 礼作为中国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名族精神素质的修养起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审核变革和发展,礼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不断的发生着改变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