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基金会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经典学习]五、无义之害 [复制链接]

1#

学院: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系别:文史系

班级:10文秘

姓名:冯小娟

学号:10311013

时间:2011320

电话:15198886131

卷二

一、义

                        无义之害

   非常富有的人,会骄横,过于贫寒的人,则忧愁。忧愁,就容易成为盗贼,骄横,就容易暴虐,这是人之常情。贪财、贪色所引起的祸害,比毒蛇商人还要厉害,尤其应当远离。

利益,是众人所共同需要的。只想着对自己有利,这种危害是极大的。欲望过多,就会使心灵昏蔽,忘记义理;追求太多,就会发生侵夺,并且导致怨仇产生。

理是天下大公,利是人们共同需要的。如果能使自己的心公正,不失于正理,那就会与大众同享利益,不去侵夺别人,别人也愿意给他。如果好利心切,心为自私蒙蔽,追求自己得益,而损害别人,那么别人也就与他抗争,所以就没有人肯送给他什么,反而有人去攻击他并且夺取他的东西。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7:00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