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一、义 舍利取义 利有物质利益,也有精神利益;有个人利益,也有整体利益;有眼前利益,也有长远利益。以上各种利益,凡是符合正义原则的,则取之;凡是不符合正义原则的,则弃之。 君子明白的是义,小人明白的是利。 鱼是我所需要的,熊掌也是我所需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本是我所需要的,正义也是我所需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便舍弃生命而求取正义。生命本是我所需要的,但如果我所需要的还有超过生命的东西,所以不苟且偷生;死亡本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死亡的东西,所以有的祸患就不躲避。 为正义而死,不躲避诛杀;因正义而困顿,不接受高官殊荣。 见到利益就互相谦让,见到合乎道义的事就争着去做,有了错误就争着改正。君子求学,在于获取正道;小人求学,在于追求利益。 堵塞住物质欲望的道路,才能够打开道义之门;放下肩上世俗的东西,才能够挑起圣贤的重担。 鱼与熊掌不能兼得,我们选择了利就要舍弃义,选择了义就要舍弃利,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兼得,要想得到回报就必须付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