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传统儒家文化的核心内容,千百年来一直作为伦理道德之本、行为规范之首而倍受推崇。如孔子的“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第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孟子的“仁之实,事亲也者”(《孟子·离娄上》)、《孝经》上的“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人伦之公理”,后世的思想家和历代统治者都把它当作维护社会伦理关系和政治统治的重要手段。
人性本善。人性的本善体现在人生而具有的恻隐之心、是非之心、辞让之心、羞恶之心的基础上。建立在父子亲情这种自然的伦理关系之上的孝敬,最容易体现出人生而具有的恻隐之心等。因此,讲孝最容易开发本性,使本具有的性德昭显。从孝这个字的构成来看,孝是一个会意字,上面是个老字,下面是个子字。孝这个字的含义就是说,上一代与下一代是一体、不是两个。如果有“两个”这个观念,那就不是孝了。上一代还有下一代,过去无始;下一代还有下一代,未来无终,无始无终是一体。
孝的内容十分丰富,不仅要养父母之身,而且要养父母之心、父母之志,不能让他们常常担心。如果自己常常让父母担忧,那就对不起父母,就是不孝了。例如,到学校读书,功课不好,让父母担忧,就是不孝;不敬老师,和同学不能相处,让父母担忧,就是不孝;踏进社会,工作不认真负责、不尽心尽力,让父母担忧,是不孝;对长官不尽忠,是不孝;与同僚不能合作,让父母担忧,也是不孝。因此,《论语》上讲/FONT>孝就是能够做到“父母惟其疾是忧”,即父母仅为其疾病担忧,而完全不必为任何其它事情担忧。可见,一个常常怀有孝心的人,就几乎是一个完人了。因此,古代有“求忠臣于孝子之门”的说法,是不无道理的。
古代关于孝的有些论述和要求不仅在当时具有进步作用,而且对于我们今天家庭生活的和谐也仍有可供借鉴的内容。从现代社会与现代文明观念出发,其合理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赡养父母,指物质上奉养父母。其二,尊敬父母,指精神上使父母感到欣慰、心情愉悦。其三,尊老,指不仅要敬重父母,还要敬重长者。
以此标准衡量今天的“孝子”,恐怕很多人难以名副其实了。今天,人们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把“必养且敬”的孝子标准简化成“必养”了。我认为有两个原因导致了曾经影响中国人上千年的孝亲观念的衰退。其一是文革对传统孝道的猛烈批判,忽视了传统孝亲观念中的合理成分。其二是西方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淡化了子女养亲敬亲的义务感。
在当代中国仍有弘扬传统孝亲美德的价值。当代西方国家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法制相对健全的情况下,仍然出现了犯罪率激增,少年犯年龄下降等现象,无疑与夫妻关系失调、家庭崩溃、父子失教的状况有关,我国就不用说了。赡亲、敬亲、尊老,进而推之爱族人、爱长上、爱民族、爱国家,将有助于维持社会秩序,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对于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稳定人伦关系,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质都具有长期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