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在谈及子女对父母是否“孝敬”的问题时,老人的回答大都是肯定的。然而,这些肯定的回答听来都带有一种“知足常乐”的“无奈”。在他们看来,能和子女生活在一起,受到子女的照顾,就已经很满足了。而这种满足似乎来自于与那些歧视、大骂父母、吃父母的、要父母的、拿父母的子女的对比。对于洗衣、做饭、照看孩子等家务,他们也都心甘情愿地承担了,目的是为了在自己还能干活的时候,不会成为子女的包袱。至于像子女不高兴了,说话时不在乎父母的感受、甚至带有训斥的口吻等情况,他们也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心态接受了。他们的精神生活,更多的是来自于与孙子、外孙的感情交流,来自子女的却很少。子女也没有很好地意识到应该关心父母的精神生活,仅仅把孝理解为赡养父母。这与中国传统社会对“孝”的理解相距甚远。
孔子说
/FONT>“今之孝者,是为能养犬马。皆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曾子也说
/FONT>“孝有三
/FONT>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礼记·祭义》)可见,尊敬父母也是“孝”的一种,而且古“孝”把尊敬父母视为孝行的高层次要求。养与敬相比,敬是更为根本的。
我认为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西方腐朽个人价值观的侵蚀以及教育的脱节。“孝”、“爱”的教育应该始于幼年,重在幼年。“孝”教育的目的在于要让孩子从小就清楚父母给予的爱不应该是天经地义的,是应该有回报的。父母也是普普通通有感情的人,不回报是不公平的。这种回报就是指赡养和尊敬。而“爱”教育的目的是让孩子明白适时的批评同样来自父母的爱,天下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仅“赡养”不“尊敬”也是不孝。我们应该秉承“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思想。父母的老,孩儿的小,他们需要我们。尽心地侍奉和尊敬父母,正如他们丝丝呵护幼时的我们一样。我们再多的爱都无法与父母的爱相比。父母是把种子培养成参天大树,而我们需要做的只是当他们无力再奉献自己时,对他们的一些点点滴滴的关爱和呵护。我们能为他们做的也只有这些了。父母晚年幸福了,我们做子女的才能稍稍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