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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七、爱护生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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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给了我们生的权利。大家都知道,在世界万物中,唯有生命最为珍贵,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失去生命,就失去自我,失去生活的权利,我们要热爱生命。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36:40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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