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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学习]二、尊敬父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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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如此主张,合乎天然的人伦之情,孝实质上是一种“反哺”行为。子女是在父母的无私奉献和关心爱护下成长起来的,尤其是自呱呱坠地以来的前三年,父母至为辛苦,“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论语·阳货》)。作为子女,应当“致其敬,发其情,竭力从事,以报其亲”,其出发点便在于“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也”(《礼记·祭义》)。如果对父母的这种无私的恩惠不思回报,那就是忘恩负义,是“悖德”、“悖礼”,“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孝经·圣治章》)。正因为如此,《孝经》说孝是“德之本”(《开宗明义章》),孔子说“立爱自亲始”(《礼记·祭义》),郭店楚简《唐虞之道》说“爱亲故孝”。

本主题由 管理员 admin 于 2014/5/21 14:42:58 执行 主题置顶/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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