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认为“礼”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标志,“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仪也”(《礼记·冠义》)。反面而言,“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因此,“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从有礼,知自别于禽兽”(《礼记·曲礼上》)。在孟子看来,仁、义、礼、智既是社会基本的道德规范,更是人基本的德行。人之有精神的仁、义、礼、智“四端”,犹如人之有肉体的双手、双脚“四体”;“礼之端”即“辞让之心”。人如果无“辞让之心”,即“非人也”(《孟子·公孙丑上》)。因此,“礼”便为个人安身立命之本,“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