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不是简单的道德观念,而是一种重要的行为,实行这种行为就可以达到一种极高的社会状态。“和”本义是人的和睦,《左传·成公十六年》记载楚大臣申叔时提出“上下和睦”。《说文》记载:“和,相应也。”“和”即“应和”。“和”不是一个孤立词,它要与“谐”连起来,即“和谐”,和与谐既异又通,在很多古文中是同时出现的,《周礼·天官·家宰》记载:“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左传·襄公十一年》记载:“如乐之和,无所不谐。”“和谐”有四层意思:一者,人与人的和谐,“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二者,人与社会的和谐,“修上下之交,以和亲于民”;三者,人的心灵的和谐,“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四者,人与自然地和谐“上不失天时,下不失地利,中得人和,则百事不废”。总而观之,“和谐”是人类之间消弭纷争和而无争,人与“天地宇宙”谐而同一。当下,我们整个社会面临的许多发展问题越来越来需要“和”的思想,张立天教授有介于此,提出了“和合”的思想,“和合”是指自然、社会、人际、心灵、文明中诸多要素,元素的互相冲突、融合,与在冲突、融合过程中个元素、要素和合为新结构方式、新生命、新事物的总和。他认为,21世纪人类最大的原理和最高价值是“和”,“和合”是时代的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