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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路曰:“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子路喟叹自己的贫穷,在父母活着的时候不能好好赡养他们,死了也不能按礼制来安葬。其实大多数的父母都不会抱怨自己的子女没能提供好的物质条件让他们安享晚年,我们看了太多太多的空巢老人,子女留给他们再多的钱再丰裕的物质也不能弥补他们内心的空虚和孤寂,他们需要的也许只是子女的常回家看看。如此而已。
《孝经》有云“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人的德性最大的就是孝——“百善孝为先”。可是嫌弃父母,认为赡养父母这种天经地义的事是一种负担的也大有人在,我想对这些人说的是,有一天你们也会老去,也会成为别人的父母,当你们老了,你会希望你的孩子也这样对你吗?!
新修订的老年法草案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民政部官员称,具体细节不可能规定得很清楚,但以后子女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以前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但老年法修订后要立案审理。
看到这样的新闻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悲哀。从法律上约束子女必须尽孝道,似乎让人觉得孝道应该受到人们的重视;悲哀之处也在此,本该是我国传统孝道竟需要用法律去强制执行。不知道这是法律的健全,还是道德的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