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智
在儒家的道德规范体系中,“智”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德目之一,也是儒家理想人格的重要品质之一,被视为“三达德”、“四德”及“五常”之一。首先把“智”视为道德规范、道德品质或道德情操来使用的,是伟大的思想家孔子。他把“智”与“仁”、“勇”两个道德规范并举,定位为君子之道,即所谓“知(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在儒家思想史上,孟子第一次以“仁义礼智”四德并提。他从行为的节制和形式的修饰、道德的认知和意志的保障等意义上确立了礼与智在道德体系中的不可或缺的位置。最终,仁义礼智四位一体,相依互补,恰成一完整的范畴系统,构建为人道的全部蕴涵。到了汉代,儒家“五常”(仁义礼智信)确立,“智”位列其中。
在孔子的论述中,仁智是统一的,仁是核心,智是实现仁的前提,由智而仁,仁智高度统一是他的为人之道和理想人格.孔子以"仁"为核心的仁智统一学说的本质是"爱人"与"知人"的统一,人道原则与理性原则的一致,进而包括道德理想与人的知识、智慧的统一以及道德情感、信念、意志的统一.仁智统一学说奠定了儒家主体人格修养论的基础,它对于形成中华民族的精神和品格起着积极的作用.